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支持宁波震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各全资子公司经营及业务发展需要,提高公司决策效率,公司于2023年3月30日、2023年4月21日分别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2023年度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担保额度预计不超过25亿元,融资业务包括但不限于综合授信或单笔授信项下的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信用证、现金池、票据池、资产池等业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1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公司2023年度担保额度预计公告》(公告编号:2023-031)。
近日,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海县支行签订了《保证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同意为子公司宁波震裕汽车部件有限公司提供总额度人民币504.56万元的保证担保。
本次担保前,对宁波震裕汽车部件有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10,538.14万元,本次担保后,对宁波震裕汽车部件有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11,042.70万元。
6、保证范围: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偿付的借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确定由债务人和担保人承担的迟延履行债务利息和迟延履行金、保全保险费以及诉讼(仲裁)费、律师费等债权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
(2)商业汇票承兑、信用证和保函项下的保证期间为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三年。
(4)债权人与债务人就主合同债务履行期限达成展期协议的,保证人同意继续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保证期间自展期协议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5)若发生法律法规规定或者主合同约定的事项,导致主合同项下债务被债权人宣布提前到期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确定的主合同项下债务提前到期之日起三年。
截至2023年10月26日,公司担保额度总金额为25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4.60%;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提供担保总余额为60,593.71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5.35%。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的担保对象提供担保、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等情形。
用卡攻略更多 >